“不安报警器不给通气”的底气从何来? l!M"1I9
近日,有市民拨打华商热线反映,天然气公司给用户捆绑安装报警器,并利用独家经营优势高价给用户安装三通,涉事西乡县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回复称定价合理,安装报警器系住建部门要求。(2月1日《华商报》) o*cKM
不可否认,对家中使用天然气的用户来说,安装报警器无疑给用气加了一道安全屏障。比如:居民在用气的过程中,室内管道和煤气灶有跑冒滴漏安全隐患,立马就可以通过加装的报警器传递信息,为及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都能提供保障。 f0h#X0>1
按说,不论是居民购买报警器,还是安装报警器,都应该是自己的权利。作为天然气公司只有宣传和动员的义务,并没有强制捆绑搭售安装报警器的权力。 5F9t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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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令人疑惑不解的是,西乡县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,为了让所有用户都使用自己的报警器,由推销演变为捆绑安装,若用户不从,就拿不给通气相威胁。显然就是强盗逻辑。更为可恶的是,该公司为了达到捆绑安装目的,竟然谎称这是住建部门的要求,迫使两个小区的2800多用户,有2000用户不得不安装了他们的报警器。 y*TnCz<
事实上,不仅是当地住建部门没有这样的要求,同时,我国反垄断法也明确指出:“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无正当理由下,搭售商品,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”。 z*.x-~s
由此可见,涉事西乡县中能天然气公司以“不安报警器不给通气”,是于理不通,于法无据的乱作为和胡作为。对此,相关部门要介入调查处理。事已至此,笔者不禁要问:作为西乡县中能天然气公司,“不安警报器不给通气”的底气从何来?难道仅凭一句,“是住建部门要求” 的吗?我看这也不完全是。在我看来,关键还在于居民缺乏质疑意识,或是自我维权意识所致,是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所致。 f?Z 2v?]!O
假如遇到有人放狠话,“不安警报器不给通气”,我们居民就要找相关部门核实清楚,讨个说法,那么天然气公司还敢如此霸气吗?再比如,我们相关监督部门能及时跟进到位,对其违规非法行为及时制止,那么又怎会涉事天然气公司违规非法行为得逞呢?可惜,这一切的一切都是“假如”。 Tn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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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看来,要规范行业非法违规行为,单靠行业和部门自律还不行,还必须要加大监督力度,对违规非法行业和部门,要一露头就挨打,绝不徇私枉法,姑息迁就。我想,唯有这样,类似垄断行业强买强卖的十足霸气才会有所收敛。 18E18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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