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除举报人恐惧心理比领奖重要 r*bwAtx<
2014年1月,安徽省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了《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》,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,并报销举报人领取奖金时的往返路费。然而,一年多过去了,仅有一名举报人领取了奖金。(8月31日《人民日报》) W"z 'r/h@
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不少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疾,人民群众对此也深恶痛绝。我们很多城市一方面,强调要打造空气新鲜、景色优美的绿色城市;另一方面又对污染企业采取睁只眼、闭只眼,一心只在追求GDP,某些官员捞上政绩,好步步高升。 )^B4*k-
于是,城市空气质量差,一些非法企业偷排、偷放现象相当严重。群众光明正大来举报,不是受打击报复就是遭到恐吓,轻则身体和身心上要遭到伤害,重则可能生家性命就要达上。所以,在很大程度上,群众对一些非法企业都不愿意管,也不敢管。再说,有的环保部门拿违规企业也没办法,莫说主动上门督察,就是有人找上门举报,他们也可能只是象征性地、不伤筋动骨地打打鼓、敲敲锣。但事后排污企业依然还是外甥打灯笼——照(旧)舅。 @I>~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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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意识浓厚,非法排污企业无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;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,所以才导致污染企业屡打不绝,屡禁不止。这才有了群众匿名举报,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奖举报人鼓励措施。 vJ7[J"_:
笔者认为,当前并不是考虑举报奖金有没有认领的问题,而是主要考虑这些违法企业和人员能否得到彻底惩处,举报之后,能不能将这些环境违法企业斩草除根,不流后患。我想大多数群众在举报环境违法企业,或个人时,其本质并不是冲着举报奖励多少而来的。最主要的还是以忧国忧民心态为己任,想让我们的城市环境好一些,城市居民幸福指数高一些。 Zy(WzHb_,
假如群众举报的污染企业得不到应有惩处,或是对其斩草不除根,那么今后必然会春风吹又生。这样即便举报人领到了奖励,那么其心里又会是怎样一个滋味呢?这里不言就自明。因此,笔者认为,一味关注举报人来不来领奖,到不如多关注举报人所思所想,只要打消举报人的顾虑,才能鼓励更多的人站到正义的一方来,与环境违法企业和人作斗争。 DE+ZV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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